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且说杨少游捷书至京,天子登殿受贺,入告太后元帅凯还之事。
太后大喜道:"
杨少游真国家之文武吉甫,当以王爵纪功。
"
天子对道:"
娘娘教得至当。
待其还朝,当封王公,食邑万户,酬其大功呢。
"
太后点头,又道:"
兰阳亲事,舍此文武全才,不可他求。
况又金銮殿玉箫,庭鹤飞舞,实非偶然。
天缘如是,不可不从。
郑之女,已令退还其聘币,今于杨家即是个路人。
杨少游犹以郑女之在为心。
而今杨少游未还之前,择一朝臣中可合十全之一佳婿,整令郑以嫁其女。
则杨少游还京,见知郑女之已嫁他人,以断其望。
然后陛下面谕,天缘己在箫、鹤之事,杨少游以何辞之?亟令朝臣中,先择郑女之婚,使之不日成礼罢。
"
天子默然良久,奏道:"
虽是娘娘有命,实是使不得的。
"
太后怒道:"
何谓使不得的?难道寡躬之儿女,不能择一佳婿么?"
天子奏道:"
一来郑?朝廷之大臣,礼遇常重,不可强其非礼之事。
二则郑?之女,以礼自守,诚是匹妇之志难夺。
如何非使不得的呢?"
太后盛怒道:"
郑女如不承天子之命,不嫁天子定给之婚,是忤逆君命,罪不容赦,赐死何难?赐死而灭其迹,杨少游尚不从君命乎?"
天子愕然,不敢仰对。
兰阳公主在太后膝下,低头满面飞红,半日禀太后道:"
婚姻之事,惟在父母之命,闺女不可越俎而告之。
娘娘之教,出于万不当。
孩儿岂以小嫌,不告大义呢。
郑氏退币之举,已是大违礼法。
况使勒婚非礼,从又构罪而杀之。
是由孩儿一己之事,杀其不辜,不但大伤天地之和气,孩儿亦当自尽,以偿其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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