花有重开日,人无再少年。水能倒流时,人无再少年。[ 顶点小说网 https://www.22txt.com]
盗跖闻之大怒,目如明星,发上指冠,曰:“此夫鲁国之巧伪人孔丘非邪?为我告之:‘尔作言造语,妄称文武,冠枝木之冠,带死牛之胁,多辞缪说,不耕而食,不织而衣,摇唇鼓舌,擅生是非,以迷天下之主,使天下学士不反其本,妄作孝弟,而侥幸于封侯富贵者也。子之罪大极重,疾走归!不然,我将以子肝益昼之膳。’”
——《庄子·盗跖第二十九》
三个小偷在喝酒。
他们不光喝酒,还在不咸不淡地聊天。
小偷C说,我说你俩还能不能聊点儿别的?
你的意思是?小偷A和小偷B问。
别光说女人了行吗?小偷C点燃一支烟,撅起嘴吐出一个“O”,然后说,就好像我们跟三个憋了好多年的老处男似的,就好像你们八辈子没日过女人似的,就好像这个世界上除了女人再也没什么可聊的似的……
烟圈“O”在空中飘浮、解体,先变成“C”,然后就成了什么也不是的烟雾。
自甘堕落。小偷C语气冷得可以冰镇啤酒,他斜睨二人,说,难道你们不认为我们的职业比流氓地痞要高尚得多吗?
小偷B举着酒杯向小偷C的酒杯凑过去,见后者并没有端杯的意思,悬空的手停顿了一瞬,干笑两声,仰脖把半杯啤酒灌下去。随后他说,必须承认,你说得太对了,我们是高尚的人,是纯粹的人,是有道德的人,是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……
你他妈的还有益于人民的人呢!小偷A的一句笑骂斩断了B的排比句,他提起酒瓶给小偷C斟满,泡沫从杯子的边缘一层一层翻卷出来,A浑然不觉,他的目光停留在C的脸上。
你说吧,兄弟,咱们聊点儿什么?
C微微点了点头。他夹着烟的手撑在腮帮上,烟雾在他的左耳边升腾。C右手拇指和中指捏起杯子,其他手指像女人一样翘着。他抿了一口啤酒沫,说,比如经历,我们的行窃经历。他放下杯子,右手在桌上敲着,修长的手指依次起伏,仿佛白色的琴键被渐次弹起。C说,与这世上的大多数工作不同,我们的职业是独一无二的,每一次工作都充满了变数,充满了不可预知。比如我们这一秒还在享受偷窃的快感,下一秒钟就可能被抓个正着,被扔进监狱。而正是这种不可预知性,赋予了我们这个职业刺激和趣味,至于偷到了什么,反而变得不重要了。与这充满变数的过程相比,那些钱物简直不值一提。所以前辈们说,为偷而偷,才是这一行中的翘楚,才能享受偷之至乐。单为钱财而偷,就等而下之了。
小偷B把杯子重重拍在桌上,鼓掌,频率快而响声清脆。小偷A把杯子轻放到桌上,鼓掌,频率慢而响声低沉。
B说,绝了,说得太好了!
A说,兄弟所言甚是。
B说,对,甚是甚是。
那么,小偷C说,既然二位兄台没意见,不如大家分别讲一讲自己漫长的行窃生涯中——不见得是收获最丰的,也不见得是最顺利的——却是最享受、最快活的一次经历。
小偷A和B齐称善。B从C的烟盒里抽出一支烟,因为兴奋手指颤动,哆哆嗦嗦地点燃,说,你们要是没意见的话,我就先说……
先说好,你们俩谁也别笑话我,尤其……尤其是C兄弟。(C说,不会,肯定不会)还有……你说不让聊女人,可我那一次偷的还真是个女人,能讲吗?(只要是你认为最享受的一次,但说无妨。C笑着说)
那就好。(B清了清嗓子,开始讲)
这事儿过去快两年了,现在我想起来还偷着乐呢,也许你们哥儿俩不觉得好笑,反正这是我最高兴的一回。那话怎么说来着?C你最有学问,那个词叫什么来着?对对对,成就感,简直他妈的太有成就感啦。
那家真你妈的有钱,光瞧一眼房子你就知道了。是哪国的风格我可就说不上来了,反正我是没见过那样的别墅,气派,真气派!独门独院,院门口还有保安站岗。溜是溜不进去的,围着院子的铁栅栏你也别想打主意,干咱们这行的都知道,现在小区的院墙上一般都有报警装置,更何况别墅。不过这可难不住我,那天下午我穿了身市政公司的工作服来到别墅门口,我跟保安说,雨季就到了,公司让我们检修排水系统,我还给他看了看介绍信。你问哪儿弄的介绍信?简单,你想弄省委的章、省委的信都没问题。保安看了看,又问了两句就放我进去了,我回答得滴水不漏,市政头头们的名字我都背得滚瓜烂熟。
我还知道,这种独门独院的别墅,都有下水井。
我进了院,沿着小马路走了大概十五米,就看见一个下水井。我把帆布包放下,戳上正在作业的标志架,把井盖打开。我回头看看门口的小保安,他时不时地往我这边瞅两眼。我心说你瞅就瞅吧,这事儿我还就在你眼皮底下干。我冲保安喊了一嗓子,我说兄弟你帮我看着点儿,别让人盖上盖儿把我扣里头!他冲我招了招手说,你放心吧!
我不紧不慢地下了井,把绳子绑在铁梯子上,脚探到了底,我打开手电,拽着绳子往前走,大概走了有四十来米,看见一排铁梯子。我把绳子捆在腰上,爬上去,把井盖推开一个小缝,老远看见那个小保安在门口晃悠。这个出口就在这家院子斜对面的马路上。我顺着绳子原路返回,合上井盖,我跟小保安说,查过了,没什么大问题。还给他留了紧急抢修电话,那号码可是真的。小保安道了谢,还塞给我一包玉溪。妈了个逼的,这是谁家呀这么有钱,看大门的都抽玉溪。
我拿出漆罐,跟阿里巴巴似的,在马路边那井盖上喷了个红叉做记号,这就算成功了一半。
凌晨两点,我找到我做了记号的井盖,下井,捋着绳子找到了另一个井口,慢慢推开井盖,瞧见保安正在岗亭里打盹。我爬出来,轻轻合上井盖,猫着腰溜进别墅。怎么开的锁就不说了,二位都是行家。
简短地说,这别墅总共两层,楼下是一个大得能滑旱冰的客厅,一整面墙的古董架,架子上的小灯开着,各式各样的瓷器闪闪放光,估计都是好货。不过古董不好带,万一碎了我肯定完蛋,所以过过眼瘾就算了。我只卷了墙上挂着的两张字画,我不懂行,不过这种人家肯定不会挂假的,一定值不少钱。然后我踮着脚尖上楼,扫了两间没人的屋子,一间是书房,一间是台球室,收获字画三幅,还有一个貔貅镇纸,纯金的。台球室我也逛了一圈,真他妈豪华,比平时咱们去的地方强多了,要不是工作重要我真想开灯打两杆。
二楼另有三个卧室,两间是空的,我的意思是没人住。这两个房间我没什么收获,即便有也不值一提。我想了想是不是要打开那间有人正在睡觉的卧室,我听过了,那屋里只有一个人。后来我还是进去了,我的判断准确无误。不过在咱们这行,我这趟算是栽了,只要被人发现,不管能不能脱身都算是栽了。
都是因为我太贪。不过接下来的事——哈哈,我还得感谢我的贪心,要不我也就不会讲这段了。C兄弟你说过,讲就讲最享受最刺激最有成就感的,接下来的事儿,你一听就明白我为什么认为这次最享受最刺激最有成就感。
那是个女人,呼噜打得真响,听呼噜这女的至少得有五百斤重。
她打她的呼噜,我找我的东西。我太托大了,以为能打这么响呼噜的人没那么容易醒,可她居然就他妈的醒了,可能是我太专心找东西,呼噜停了我都没留意,只听身后灯“啪”的一亮,我就暴露在她眼皮底下了。
那女人没有五百斤,连二百斤都不到,丰满,真丰满。她穿着件粉色真丝睡裙,右边又白又肥的奶子露在外头,左边藏起来小半个,她坐在床上迷迷糊糊地看着我,还没等她反应过来,我的刀就架在她脖子上,兄弟我出手还算挺快的。
我说,不想死就别出声。
我从后边勒住她的脖子,刀刃搁在她的喉管上。她浑身的肉都颤悠,床也随着她颤悠,这床可真他妈的软。她头发香喷喷的,一闻就知道是高级洗发水。她哆哆嗦嗦地说,你要钱我给你,别别别杀我。我说你要是不动也不喊,我就不杀你。我还说我还真有阵子不杀女人了。她听了相当配合,不动也不喊,就是控制不住地哆嗦。
说着话我手也没闲着,摘下她的铂金项链、钻石戒指,还有耳环啥的揣进兜,我说现在你得动动了,把你家的散碎银子贡献出来。
她下了床,一步一步往前蹭,我的胳膊和刀还在她的脖子上,我俩动作合拍,跟跳交谊舞似的。她从抽屉里给我拿出两个大信封,我瞅了瞅,都是一百的。捏了捏,两万是有了。
保险柜呢?打开。我手上使了使劲,刀刃嵌进她脖子的肉褶里。
你杀了我我也不能打开。这胖女人居然不抖了,而且还跟我说“杀了她也不打开”。我操,居然敢跟老子这么说话。
不过咱们这行不到万不得已不能犯下命案,我琢磨着割破她点儿皮,让她见点儿血,想了想还是算了,她要是叫唤起来,我还真没胆儿宰了她。
可我还是得吓唬吓唬她,万一她要是打开保险柜,我不就发了?我就说,你别嘴硬,只要我一刀下去,你喉管一断,想喊都喊不出来。说着我身体紧贴着她,勒紧了她的脖子。这女的又哆嗦起来,圆乎乎肉滚滚的屁股也在抖,肥屁股一拱一拱的,我老二就硬了。
她说,你杀了我吧。我要是打开了保险柜,李长江也饶不了我,我宁愿让你弄死。你动手吧!
我心想这趟也可以了,也就不勉强了。我说行,保险柜里的东西我不要了,不过,你现在给我躺下。
女人倒是听话,躺在床上,眼也不敢睁开,俩眼球在眼皮底下滴溜溜转。你要干吗?她说。
既然保险柜不开了,你得让我弄一下。我说。
C兄弟,你可别笑话我,反正我就把那女的日了,她一点儿都没折腾,干着干着,我那把刀离了她脖子她也没反抗。不仅不反抗,似乎还他妈的挺享受,虽然硬绷着没叫唤出来,但也能看得出来,老子把她弄爽了,操,你说这是谁弄谁呀!
这么一想我就觉得亏,就射了,我提上裤子,拿出手机,拍了几张她光屁股的照片。我告诉她,你要是不报案,这照片我就留着自己欣赏了,否则……
她太配合了,躺在那儿一个劲儿地摇头,她这一摇,两只大圆奶子像是另外两个帮忙的,也陪着摇头。我突然想起个事儿,就问她,李长江?是哪个李长江?
她说,还有哪个李长江,李市长,我老公。
你们看见没,前阵子报纸登了,那个市长因为什么贪污渎职被双规了。现在回头想想,他老婆不敢打开保险柜,大概不是怕破财这么简单……
惭愧惭愧,我这点儿破事讲完了。你们就是笑话我我也这么认为,真的是挺享受挺快活挺有成就感的,不仅发了笔小财,还……虽说那女的老了点儿,可那是市长夫人呢!
B兄弟的经历算不算最享受最刺激最值得搁在脑子里存着的,一会儿还得让咱们三兄弟里最有学问的小C来评判。我的个人意见是,就算是咱们这行的祖宗,也没这个造化——市长夫人那东西是什么?是镶金边的,抓起来的官也是官,他老婆也是官太太,小B不仅得了实惠,还日了大官的太太,你这事儿办得有没有成就感我不敢说,你小子这根屌,成就确实不一般。
我年纪比你们大,你们入这行的起点可比我们那会儿高多了,收入也比过去高。我像你们这岁数的时候,师傅是不让我们进宅子的,先得挤上两三年的公共汽车。我师傅老说,别以为公共汽车上练不出手艺练不出胆,越人多的地方,越是要眼疾手快,心还得沉稳。上下班高峰的时候,车上人挨人人挤人,下手是不难,不过也容易暴露。而且那时候人们齐心,不像现在,谁丢了钱包别说车上的乘客,连司机售票员都不管。那个年代不一样,只要有人喊一嗓子“我钱包丢了”,司机就把前后车门一关,直接开到派出所去。所以我师傅说,公交车上扒活,光有胆还不行,还得有脑子。像你们年轻人,已经不稀罕上车扒活了,嫌钱少风险大,可也是,现在挤公交的都是工薪阶层,有钱的都自己买车开了,摸不着仨瓜俩枣。所以你们兴许不知道,要是碰上俩车门一关往派出所开的情况该怎么办。
遇到这种事,你慌你乱都没用,反正你也下不了车,这时候你必须干的头一件事儿就是撇货。不过把钱包扔地下那是最笨蛋最没出息的法子,行里讲话这叫“货不撂地”,好不容易摸来的东西扔地上,那是对咱们这一行的不敬,对祖师爷的不敬。再说了,反扒的警察们都有各自管片儿的公共汽车,这几路车上有哪些个贼他们也摸得清清楚楚。雷子们跟我师傅师兄都认识,只要你不动大货,反扒的基本上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只要你该孝敬的时候孝敬孝敬,该进去的时候进去待上几天,屁事儿没有。
所以啊,你把货扔地上也没用,想查你的时候他们肯定能查到,谁谁谁吃哪几路公共汽车雷子们心里都有谱。所以,你得把摸来的东西转移到别人兜里头,行话叫“飘货”。你飘了货,没被抓了现行,反扒大队的也拿你没辙。把货飘谁身上,也有规矩,一般来说飘远不飘近,飘女不飘男。飘远难度大,不过麻烦也离你远,飘女是因为女的干这行的少,警察们眼也毒,一看是女的,再看看面相,也就知道是被飘了货,是被冤枉的,也就放过去了。男的就不一样了,多半在所里臭揍一顿,联防的天天打人肉沙包,拳脚都硬,一般人受不了。还得少说半个月拘留,弄不好还得劳教。
我还记得我师傅说过,飘货也得守规矩,还念了句戏文——虽说是,人生莫受老来贫,也须要阴骘积儿孙。(作者注:并非戏文,出自《红楼梦》)
可我那时候年轻,比你们现在还年轻,那个被我摸了包的人一嚷嚷钱包被偷,我就慌神儿了。售票员说,大家都站在原地不要动,102路直接开到派出所——我就傻眼了,顺手就把钱包塞进紧挨着我那人的上衣口袋里,心里头一个劲儿打夯,哪儿还记得什么飘远不飘近,飘女不飘男。
那男的穿一件蓝色劳动布工作服,破破烂烂的,衣襟磨破了,露出几根白线头,下摆挺长,盖住屁股,一看就不是他自己的衣服,多半是捡他哥或他爸剩下的。他背对着我,右手抓着车顶的栏杆,他个子矮,有点儿够不着,一只脚尖还踮着。脚上是一双露脚趾的解放鞋,没穿袜子,我猜这车里那股子臭味儿就是从这鞋里头钻出来的。看后脑勺,他兴许还不到二十。
车上的中年妇女们开始骂街,说死小偷杀千刀的小偷妈了个逼的小偷,害得她们耽误了接孩子放学给老头子买菜做饭,我听着听着就不那么紧张了,反正,货我是飘出去了,我开始慢慢往车门蹭,我得想法离那个穿劳动布的远点儿。
过了一会儿,车上有几个小痞子模样的家伙冒充业余警察,开始骂骂咧咧地命令乘客打开包、掏出口袋里的东西,有几个不配合的乘客挨了骂还被薅了脖领子,也就乖乖地把兜里的东西掏了出来。我也掏了,我把三个茄克口袋都翻出来,跟牛舌头似的耷拉在一个小痞子眼前,看得出他挺满意,拍了拍我肩膀就往车厢后面钻。
说话就快到派出所了,还有两站地。这时候我听见车厢后面打了起来,先是扇耳光,啪啪的,再是脑袋撞在铁栏杆上,梆梆响。车厢里的人一起喊:揍他!揍他!我让你偷!我让你偷!再然后,我鼻子里就闻到一股子铁锈味儿,鲜血就是这个味儿。
到了派出所,司机和失主,还有那三个见义勇为的小痞子揪着劳动布进了院,那个知识分子模样的失主,抬起穿三接头皮鞋的脚,一下一下地踢劳动布的脚腕子,踢的间隙,劳动布嗷嗷地叫唤,已经不像是人声了。我靠着派出所的影壁墙看着他弯着腰被押进审讯室,我还看见青砖地上有弯弯曲曲的一条血线。
那些个刚才还在骂街、恨小偷耽误了她们接孩子放学给老头子做饭的中年妇女,跟在几个男人的背后,见着穿警服的人就说,我们抓到的小偷!我们都能作证!
看了会儿我就转身走了。
过了几天,傍黑儿我去老L的摊上喝酒。老L是我师兄,有一年他偷东西被抓,让人打折了一条腿,后来卖起了羊肉串热馄饨。老L跟我说,兄弟你听说了没,有个外来的嫩偷儿上102路扒活儿,结果让人抓了,揍了个半死。押到所里一审,结果是个杀人犯。听说还是个大学生,通缉令连火车上都贴了。这小子够狠,杀了仨同学,尸体全塞壁橱里了。
我操!一听这话可把我美得不轻,二两牛栏山我一口就干了。
不过我可不能告诉老L,那货是我飘给他的,老L如今不在这条道上混了,就是外人。不能坏了规矩。
没想到我他妈的还为民除害了。虽然说那趟102啥也没捞着,也不能说是走了空,那帮坐车的傻逼们哪儿知道,杀人犯其实是他妈的我逮着的!
用A兄的话说,B兄偷了一次镶金边的艳遇,算得上是偷香窃玉了,够刺激、够享受。至于老A,他是我们三人中的大哥,他的成就感来自年轻时的一次不成功的扒窃,却回味无穷。那可是几亿分之一的概率。虽然他一无所获,但是冥冥之中似有神明,以一次犯罪终结了一个罪犯的逃亡——用装逼的话来说,就在冗杂的时间和繁复的空间之中,两条原本距离以光年计的线能够相交,已经不能说是奇迹,而是神迹了。
一个亡命天涯的杀人犯和A兄在一辆公交车上邂逅,并因A兄数千次工作中的一次而落网,这出戏只有上天亲自导演才能问世。所以A兄,你简直是被上帝选中的演员。可以说,你之前的存在变得意义非凡,表面上,你每天在车里寻找目标下手,实际上,你就是在等待那个劳动布,只是这个秘密你并不知道。
所以,鉴于种种无法解释的神奇,我不得不认为,老A这段经历远远胜过了B兄你。
不过你也别失望,我要讲的故事在你们看来也许平平无奇,况且,每个人的经历都是奇特的、不可复制的,你们每个人都有权认为自己的才是最刺激最享受最有成就感的经历。
那么,我认为我的故事是最好的故事,没有之一。
这个故事发生在二十多年以前,我还是个孩子,一个十二岁的孤儿。我父亲是援藏的电力工程师,在普兰县架线时,死于一次雪崩。我母亲得知消息后,当时就晕了过去,等抢救过来,她就谁都不认识了,包括我。我看着她空洞呆傻的眼,怀疑面前这个女人只是一个人形的壳,壳里面的东西,都被我父亲掏走了。
还好,她没活过当年,死对她来说是最合理的解脱。
除了晚上一个人睡觉的时候感到孤单,父母的死并没有给我带来什么不好的影响,我衣食无忧,一个人住在父母生前分配的房子里。每天,我都到电力学院的食堂打饭,选当时最好的菜,有肉的菜,不用交一分钱的菜票粮票,月底,学校的领导会帮我补上。
随着时间推移,痛苦和忧伤渐渐稀释。我的生活恢复了正常,然后又从正常走向了不正常——由于我是独拥一居室的孤儿,我具有把自己的家办成一个沙龙的优势。我的同学们都爱来我这儿玩,因为没有父母的约束,他们可以撒着欢儿在我家玩,怎么玩都行,玩什么都可以。等所有的游戏都玩腻了之后,我们学会了喝酒。每月我都能领到一笔钱,我当时根本不去想,这笔钱和我父母的双双离世有着必然的联系。拿到钱,我们就买来最香的卤菜、香烟还有白酒,那阵子,日子过得令所有跟我不好的孩子都羡慕,而所有跟我好的孩子在其他人面前都趾高气扬。
再后来,我们迷上了武打片和黑帮片,我的钱就又有了新用处——请朋友们去录像厅。我们在我家挂上自制的沙袋,天天练习拳脚。为了验证自己的功夫是否长进,我们和对面农大的孩子打架,最后一次群架我砍断了一个孩子的锁骨,还捏碎了另一个孩子的睾丸,因此我被劳动教养两年。
在劳教所里的第一天,我就被老炮们狠狠地修理了一顿。可是过了一个月,我就成了老炮中的一员,有了修理别人的资本。只要狠,只要不怕加刑,混成老炮其实并不算很难。
从劳教所里出来,是两年半以后的事儿了。我回到了家。我的那些朋友快考高中了,我去找他们,他们都说忙着复习功课,不仅躲着我,也躲着我的目光。他们的父母则不约而同地向我射来凌厉的目光,眼里的敌意能把我穿透。
于是我再也不去找那些昔日的朋友,也不再上课。被开除的那天我很满意,我继续整天泡在录像厅和小酒馆里,我他妈的不是孤家寡人,我还有劳教所里认识的一帮朋友。
这一年我认识了小D。其实我小时候就认识他,他比我低两个年级,住在我们家后面那排白楼里。那时秋天刚到,小D就穿上花里胡哨的新毛衣,隔几天就换一件,其他同学羡慕得要死。我还曾经在放学的路上劫过这小孩,我管他要钱,他怯生生地掏出了五毛钱,放在我手心里。我能回家了吗?他问我。我说等等,我掏出电工刀,在他的毛衣上划了几道,断掉的毛线耷拉着,不像完好无损时那么好看了。不过破了的毛衣还是比我爸的灰绒衣好看,我就揪住他的袖口,又划了几刀。
我记得他哭了,不像别的孩子哇哇地哭,跟他妈的小丫头片子似的,只流泪,一点儿声也不出。我不管他,拿着他的五毛钱扬长而去。
某个秋天的黎明,我从通宵录像厅里出来。半路上,我碰见了一路走一路哭的小D。
已经十四岁的小D在空旷的马路上稀里哗啦地哭,还没熄灭的路灯下,一个扫街的清洁工停下扫帚摘下口罩,不解地端详着这个哭个不停的男孩。
我支上车子,拦住他。我说小D你怎么了?你哭个屁呀!
小D胆大包天地挣开我的胳膊,继续向前,一边走一边仰天号啕。他的眼泪和鼻涕把我新抢的一件藏青色西服袖子都弄湿了。
我追上去抱住他,他反抗,力量奇大,还分了一部分力气用来哭,大颗大颗的眼泪从他眼眶里滚出来。他踢我的腿,两脚交替,我的西裤上都是他留下的灰扑扑的鞋印。于是我给了他脑袋一拳,他老实了一点儿,不再踢我,但还是想挣脱我的胳膊,使劲儿扭着上身,于是我又给了他一个嘴巴,然后揪住他的脖领子,把他拉到自行车后座上。再折腾我弄死你!我说。
我把小D带回家,烧了壶水,给他冲了一杯麦乳精。他喝了,一边喝一边抽抽搭搭地回答我的问题。
断断续续的,我听明白了小D的话,他鳏居多年的父亲半年前结婚了。后妈是个剔骨刀一样的女人,这女人说出的每一句话都准确地扎在他们父子的心脏上,一刀一刀又一刀。直到小D的父亲再也不敢当着妻子的面给儿子夹菜,甚至跟儿子说话。这位心疼儿子胜过自己的父亲,成功地被剔骨刀女人脱胎换骨,改造成一个苏联人——消极懦夫。
小D再也穿不上那种色彩斑斓的新毛衣了。我想。
我们大院里最漂亮的儿童毛衣,就是小D的父亲亲手织的。一度,我们这些男孩还以取笑小D的父亲为乐。那时我们见了小D,就齐声高喊“假娘儿们,假娘儿们,你爸是个假娘儿们”,而当时的男孩小D,每次都垂着头从我们身边走过,我注意到那张又白又嫩的小脸因为愤怒而变得通红,细脖子上青筋暴起。
从今天起,你住我这儿吧。我对小D说,有我吃的,就有你吃的。
他住下了。每天放了学,他都安静地坐在我那张破椅子上,趴在我爸留下的老式写字台上做功课。晚上,我想带他去录像厅看录像,他说不去,我就走了。一般半夜我回来的时候,会给他带两个烤烧饼和肉串,留给他早上吃。而那时,他早就睡熟了,枕头边上是一本我爸留下的书。这家伙倒像是我爸的儿子,挺爱看书。
有一天我回家,小D给了我一个惊喜。我一进门就看到满桌子的菜,说是满桌子,其实就四个菜,两凉两热,看着闻着都不错。桌子上还放着一瓶打开的啤酒,瓶口挂着一朵白色的啤酒花。他看着我一脸的惊讶,很严肃地说,哥,别老在外面吃了,不干净,从今以后,我给你做饭。
小D说,他放学要经过一个菜市场,正好把菜买回来,不会耽误功课的。至于怎么学会的炒菜,他指着我爸的书架说,从伯伯的书上学的。
是那本菜谱吗?我问,他点点头,我说那不是我爸的书,是我妈的。
我跟他说,我妈没疯的时候,也就是我爸还活着的时候,她经常变着花样地给我做好吃的。
小D就哭了,然后我也哭了。我一边喝着他给我买的啤酒,一边吃着他炒的菜,一边畅快地哭。长到十七岁,我从没这么痛快地哭过。
那一年的年底,我跟我那帮劳教所战友学会了偷窃。自从我进了劳教所之后,就已经失去了去食堂白吃的资格,也没有人再叫我去领钱。那么,我就自己去“领钱”。
A兄你错了,我很早就学会了怎么在公交车上偷东西,我平生偷的第一个钱包就是在7路公共汽车上。
偷东西的事,我没告诉小D。但是他很快就知道了,这家伙是个聪明孩子。
他劝过我很多次,最后劝我那次,我揍了他。他蹲在墙角捂着脑袋上的包哭,我说你他妈的给我站起来,我说我他妈的不偷咱俩还不得饿死,就凭你爸偷偷塞给你的那点儿钱能活?
他哭得更厉害了,他说哥,我怕你让警察抓起来,我就再也见不着你了。
我眼圈红了,转过身说,哪有那么容易。
我把他从墙角里拽起来,从怀里掏出个银灰色的纸盒子给他,小D你打开看看,我说。他打开盒子,拿出一个小电器。我告诉他,这叫随身听,以后你可以拿这个学英语了,是叫许什么英语来着?你给我写纸上,明天就去给你买磁带。
许国璋。他抬起头,直勾勾地盯着我说。
看什么看,我说,爱用不用,我还告诉你,这就是我拿偷来的钱买的,别他妈的再跟我说什么不义之财,我偷了是让你学英语,就不算不义。
那年夏天,小D把随身听别在腰上,戴着小耳机,嘴里嘟哝着我听不懂的英格力士。他穿着我给他买的假耐克,精精神神地走在路上。我和我的狐朋狗友跟在他后面,唱着王杰的歌。
是否我真的一无所有——
我坐在烟雾缭绕的羊肉串烤炉后,大口喝着啤酒,听着我哥们儿的恭维。他们说,你弟弟将来准有出息,英语说得真他妈好,就是一个词也听不懂……
我就笑,我说我弟弟将来肯定找一外国老婆,乳房是挺的,屁股是翘的,眼珠是绿的。然后我就拎着瓶子咕嘟咕嘟地喝酒。我的弟弟穿着白色的T恤安静地坐在我身旁,喝着可口可乐,戴着耳机,听着我们这帮家伙怎么也听不懂的英语。
那时我觉得,生活真他妈的美好——如果不是那个酒瓶冲我们飞过来的话。
一瓶还没打开的啤酒落在我们的小桌上,炸开,桌边围坐的人身上酒水淋漓。四周顿时安静了,我只听到小D的随身听磁带转动的沙沙声。
一个兄弟在我耳边说,是上次跟咱们在舞厅打架的那帮人。
他们手里有家伙,我瞧见亮儿了,我压低嗓子说,走,一人拎一个瓶子,过去。
我回过头对小D说,你在这儿待着别动。他很听我的话,果然一动没动,连耳机都没摘下来,只有他的眼珠转动着,骨碌骨碌的,像两个黑亮的玻璃球。
剩下的时间,酒瓶在空中、在地上、在某人的头顶爆炸,桌子板凳的残肢在空中飞舞。但,我几乎听不到任何玻璃碎裂的声音,板凳砸在头骨的声音,我只听到,磁带转动的沙沙声。
我最后看到的,是一把刀的刀柄,在我的腹部,我看到了那个用黑色的电工胶带缠着的、油乎乎的刀柄。那是把切羊肉的刀。
我的故事讲完了。小偷C说。
讲完了?B说,你……死了?那你……你是谁?
我没死。死的是C,而刚才给你们讲这个故事的,是我,小偷小D,一直到他死,还没摘下耳机的那个听话的小D。
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这样讲这个故事。唯一的可能就是,他就是我,而我,就是他。
刚才还叫C的小D灌下满满一杯酒,等他放下杯子的时候,A和B发现他的脸上爬满泪痕。
C死了,肝破裂。D说。
后来,学院把C的房子收回。我再次无家可归。C的朋友收留了我,从那以后我就不再念书了,我开始偷东西,什么值钱我偷什么。我喝酒打架下舞厅,整宿整宿地看香港录像,就跟C活着的时候一样。
絮叨半天,我还没说最有成就感的一次行窃经历,怎么偷的我记不清楚了,但是钱数我记得,整整一千。那时候一千块钱是个大数目,我买了当时最贵的啤酒、羊肉串和德州扒鸡,还有一条万宝路。
他死的地方后来变成了一个广场,我坐在草坪上,把东西摆上,把那条烟撕开,一支一支点燃。
烟雾在暮色中升腾起来,我被呛出了眼泪并无休止地咳嗽。
三个小偷最有成就感的偷窃经历讲完了。
此时三个人坐在那儿一动不动,一语不发,像三个哲学家那样陷入沉思。
D说,其实,我从来没有过什么成就感,我曾经想过不再偷了,可我戒不掉。现在我有点儿想明白了,如今我还在以偷窃为生,或许是一种纪念的方式。
别他妈的这样了行吗?D对仍然沉默的A和B说,好吧好吧,咱们还是聊聊女人吧。
献给平儿,你是唯一。...
相邻推荐:面子问题 二马 鼓书艺人 文博士 我在木叶回收尸体 残雾 天使降临漫威 赶集 牛天赐传 樱海集 贫血集 赵子曰 火车集 蛤藻集 女神我不想努力了 柯南之我只是想找份工作啊 无名高地有了名 猫城记 集外 卡卡罗特,史上最强火影! 寻觅中或者不知畏惧 寻隐者不遇